实事政治
| 中央新的评判干部业绩标准 | 2006-12-13 14:14 |
| 中央新的评判干部业绩标准在16大说得很明显:作为一名官员,你的成绩不在于你建造了多少高楼,修建了几条公路。而在于你对于人民最关心的问题的解决与处理程度。重视与关切人民最关切的普遍问题的程度。这才是评价一个干部的真实成绩的最好体现。未来的17大将会更加明确这一点。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1394次浏览 7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 | 2006-06-09 11:23 |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重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根据损失的数额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十三章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条 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私自扣押、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被批评人、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批评人、检举人、..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1028次浏览 1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 | 2006-06-09 11:21 |
|
第一百零六条 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强迫金融企业或者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违纪违法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由于党和国家机关非法干预致使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的,对金融从业人员可以依照第一款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其中,金融从业人员进行了抵制的,不予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不履行法..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907次浏览 0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 | 2006-06-09 11:20 |
|
第七章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第六十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一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920次浏览 0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 | 2006-06-09 11:16 |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 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 坚持党员..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1082次浏览 0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2006-06-09 11:09 |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004年2月1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第三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 (一)遵守党的..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1081次浏览 0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党章知识试题(二) | 2006-06-06 09:57 |
|
(注意:因水平能力有限,不能保证所有答案全部正确,本答案仅供参考,如发现不正确的答案,请发表评论,以便及时纠正,再次感谢) 第二部分 多项选择题 56.“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指中国共产党要始终 ACD 。 A.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B.代表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 c.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D.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57.下列哪几项属于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ABCD 。 A.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B.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8326次浏览 21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党章知识试题(一) | 2006-06-06 09:56 |
|
(注意:因水平能力有限,不能保证所有答案全部正确,本答案仅供参考,如发现不正确的答案,请发表评论,以便及时纠正,再次感谢)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06年5月27日 第一部分 单项选择题 1.《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是 A 通过的党的最根本的纲领性文件,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 A.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B.党的中央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 B 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A.中国人民 B.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 C.中华..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6136次浏览 5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新党章知识竞赛题库(三) | 2006-06-05 19:41 |
|
151、新党章中关于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否有变化? 答:有;三年或四年改为三年至五年。 153、新党章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增加了什么内容? 答: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 154、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什么? 答:关键在于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于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于坚持执政为民。 155、十六大报告提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做到“四个必须”,这“四个必须”是什么? 答:必须使全党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开拓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必须把发展作为党的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必须最广泛最充..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4443次浏览 1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新党章知识竞赛题库(二) | 2006-06-05 19:39 |
|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06年5月27日 91、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几年? 答: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 92、党内最高处分是什么? 答:开除党籍。 93、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怎样的基本经济制度? 答: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94、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什么样的分配制度? 答: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95、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什么? 答: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 96、各项工作都要把什么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答: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3639次浏览 0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新党章知识竞赛题库(一) | 2006-06-05 19:38 |
|
新党章知识竞赛题库 1. 新党章是何时修改通过的?除总纲外共几章几条? 答: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共十一章五十三条。 2.党的十六大的主题是什么? 答: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3.中国共产党是谁的先锋队?是什么领导核心?代表着什么? 答: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4306次浏览 1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红船杯”学习贯彻党章知识竞答试题参考答案 | 2006-06-05 19:22 |
|
“红船杯”学习贯彻党章知识竞答试题参考答案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06年5月27日 (注意:因水平能力有限,不能保证所有答案全部正确,本答案仅供参考,如发现不正确的答案,请发表评论,以便及时纠正,再次感谢) 第一部分 单项选择题 1.A 2.B 3.C 4.A 5.B 6.C 7.C 8.A 9.B 10.A 11.B 12.C 13.A 14.A 15.B 16.C 17.C 18.A 19.B 20.B 21.A 22.B 23.B 24.A 25.C 26.C 27.C 28.B 29.B 30.B 31.C 32.A 33.C 34.A 35.C 36.B 37.A 38.A 39.B 40.B 41.C 42.A 43.C 44.A 45.A 46.A 47.C 48.A 49.C 50.C 51.B 52.B 53.A 54.C 55.A 第二..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3181次浏览 0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中国共产党章程(二) | 2006-06-05 16:47 |
|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三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和考核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1296次浏览 0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一) | 2006-06-05 16:32 |
|
第一章 党 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1143次浏览 1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 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 | 2006-06-05 16:30 |
|
总 纲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2年11月14日通过) 总 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 | |
| 阅读全文 | 一滴水 | 1057次浏览 2篇评论 | 分类:实事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