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博客屋     搬家到新版     你还没有登录,请先登录     图书城网上书店
注 册   |   登 录

小企业问题:定义、借鉴与对策(一) (此文已搬到新家)

一滴水 @ 2006-07-10 14:38:38
小企业问题:定义、借鉴与对策

【 文献号 】1-1557
【原文出处】江海学刊
【原刊地名】南京
【原刊期号】199906
【原刊页号】9~15
【分 类 号】F31
【分 类 名】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002
【 标 题 】小企业问题:定义、借鉴与对策
【 作 者 】蒋伏心
【作者简介】蒋伏心,1956年生,现为南京师范大学经济贸易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 正 文 】
定义小企业:不是无足轻重的问题
    如何定义小企业(small business),一方面关系到对一国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经济结构的认识,另一方面,也关系到政府小企业政策对象的确定。定义过宽,有限的政策资源和要素资源过于分散,起不到扶持“真正”小企业的目的;定义过窄,则又会使应该得到扶持的小企业被排除在政府作用以外。有人甚至直截了当地说,定义小企业是为了将非小企业从政府特殊政策的名单上排除掉,不让它们来分一杯羹。(注:Malcolm Harper:Small Business in the Third World,1984,p.2)
“小企业”(注:事实上在有些国家,大企业以外,还有超小企业、小中企业、中型企业等,这里的小企业是指除大企业外的企业,即国际惯用的small business。)一词的关节点首先是“小”。“小”是规模(size)概念,企业的规模可以通过企业的生产要素和经营结果的状况反映出来,问题在于企业的生产要素有多种,是以其中一种还是多种为依据,如果是一种,又是那一种。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看, 衡量企业规模的主要是企业雇用人数(employee),企业资产(assets)和企业销售(经营)收入(turnover),这些都是数量定义(quantitative definition)。
   (一)企业雇用人数
   与其它标准相比,企业雇用人数标准较为清楚和简单,特别是,许多国家都以小企业作为增加就业的重要手段,故为较多国家特别是其政府部门所采用,即使是使用复合标准的,也以雇用人数标准为常用和首选。这里所说的企业雇用人数,指的是企业工资劳动者或全职(每周工作时间超过35小时),季节性(临时性和半职)劳动者,要折算成全职劳动者。企业人数不包括企业所有者和其实际上在企业中工作的家人。
   小企业雇用人数的标准因不同的国家和产业而不同。制造业一般是一国代表性的产业,故多数国家以制造业小企业标准为统计依据。
   从各国的实践看,缺乏统一的小企业标准。如美国联邦与州各有自己的标准,如佛罗里达州规定,1~25人的企业为小企业,只有14个州与联邦标准相一致。产业之间的标准差异更加明显。美国能源部门规定少于400雇员的企业为小企业,而制造业的某些部门则将少于1500 人的企业称为小企业。在日本,“中小企业基本法”规定,少于300 人的企业为小企业,陶瓷业则将少于900人的企业看作小企业。 在英国制造业和建筑业小企业标准分别为少于200人和25人。更加复杂的在于, 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小企业服务部门有各自不同的小企业标准。在英国,欧洲投资贷款定义小企业为少于500人,就业法、 出口奖励分别以少于20人和200人为小企业标准。在美国,政府贷款、管理帮助、 反托拉斯法、税收优惠等,又各有其小企业标准。
   (二)企业资产量
   企业资产量的多少,既能反映企业规模,也能反映企业运行的质量基础。这一指标多为金融部门所偏好。欧美和亚洲各国对小企业资产量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的。
    与雇用人数标准相比,资产量比较难于计量和统计。原因在于,一方面,在小企业特别是家庭背景的企业中,企业资产与家庭资产难以区分,另一方面,为了自己的利益,有些处在小企业边缘的企业主就可能隐瞒自己的资产量,这在技术上是不困难的。评估企业设备有相当大的难度,有些设备可能已过了折旧年限,企业厂房或与可能家庭住所在一起,或可能是租借来的。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资本市场,评估企业资产有更大的难度。
   (三)企业经营收入
   企业经营收入包括企业销售收入和服务业的收入,试举一些国家标准如下:
   企业收入可以从一个角度反映企业活动的规模,但是,这是一个极易变动的量,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市场、不同的季节,通货膨胀的不同水平都可能对其产生很大影响。与资产量相比,经营收入的统计更容易因人为的原因增加难度和缺乏可信性,更何况不同产业特点,决定了经营收入上的巨大差异,使得这一标准缺乏可比性。因此,在市场稳定、会计、统计、税收制度较为健全的发达国家(如美国等)采用这一标准较易操作,发展中国家采用这一标准则有一定的难度。
欧美和亚洲一些国家小企业的标准③
雇用人数 资产量 经营收入
美国 0~500 US$ 0~2.4亿 US$0~1亿
英国 0~200 £0~575万
德国 1~500 DM0~100万
法国 10~500 FF0~180万
意大利 1~500
瑞典 0~200
瑞士 1~200 SFr0~10万
丹麦 1~50
日本 1~300 J¥0~1亿
澳大利亚 0~100 A¥0~20万
菲律宾 5~99 10~100万比索
马来西亚 0~25 M$0~25万
泰国 0~50 0~200万铢
新加坡 0~50 S$0~25万
印尼 0~9 Rp0~50万
    ③资料来源:(除特殊说明外,均来自下列著作David J. Story: The small firms—an international surver
Paul Burns and Jim Dewhurst: Small business in Europe
Malcolm Harper:Small business in the third worldBrigitte Spath: Small firms and development in Latin America
SBA of U.S.A:The state of small busniss—A report ofthe presitent(1986,1997))
   上述标准在有些国家是单独使用的,有些则是复合使用的,如同时使用两个甚至三个标准。复合标准的掌握上又有区别,有些国家要求同时符合两个或三个标准才承认其为小企业,有些则只需在几个标准中符合一个,即称其为小企业。
   (四)其它数量标准
    在有些国家,根据产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还运用了一些居非主流地位的小企业标准。
   ——以产品增加值,即销售额与总成本之间的差额,衡量企业的规模。其优点是实际上反映企业经营的真正成果,但在统计上也有一定的困难,特别是在财务制度不是很健全的发展中国家。
——以某种生产资料作为评价小企业的标准,如美国运输业,以少于5辆运输工具为小企业的标准。旅馆的房间数、 织布机数甚至机器的总马力,都在一些国家被当作小企业的标准。相对而言,这些标准倒有比较易于评价和统计的好处。
   (五)小企业的质量定义
   也有理论家和政府官员提出对小企业进行质量定义(qualitative definition),即从企业的性质上提出小企业标准。如,有人提出应该从企业管理模式上进行定义,小企业是“由一两个人掌握和决策的企业”(注:Neck,P., Small Enterprise Development: Policies and Programmes,Geneva,ILO,1974)。有些国家提出从是否使用现代生产方式上进行定义,如印度尼西亚规定,如果企业全部是手工劳动,即使企业雇用规模超过一定标准,也不能称为小企业,而只能归类于手工业。有人则主张,将纯贸易企业排除在小企业范围之外。
   最大的问题可能来自于对自我雇用认识。自我雇用即在一经济组织中,没有工资劳动者,所有者及其家庭成员承担所有劳动。这是一种古老的经济组织,是伴随着手工业与农业的分工而出现的。其重要的特点是,家庭活动与经济活动结合在一起,难以进行有效的成本核算和组织高效率的生产经营。因此,有人认为,从严格的意义上看,这类经济组织不属于“企业”的范畴,当然也不能进入小企业的行列。这种观点反映在有些国家对小企业的定义中,将无工资劳动者的经济组织称之为家庭企业,在这些国家,小企业雇用劳动者标准的下限就不是0。当然,大部分国家给小企业确定雇用人数标准时,只给出上限,这就意味着,无雇用劳动者的企业也可纳入小企业的范围。
   另一种影响较大的对小企业质量上的定义,来自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认为独立拥有和运行的、 在行业中末取得支配地位的企业就是小企业。这一定义将独立运行作为小企业的标准之一,是为了避免有些由大企业控股或支配的企业也享受小企业的待遇。
   综上可见,小企业定义及标准林林总总,有些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在一个国家内部,关于小企业的定义也在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因此,如何认识这些问题,最终给出科学的小企业标准,或给出制定小企业标准的科学依据,就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首先,什么是制定小企业标准的基本原则。制定小企业标准,是为了将一部分企业从企业群体中划分出来,以便于政府实施特殊政策。将哪部分企业划出来,取决于政府扶持小企业的目的。
小企业成为焦点问题,实际上是从19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随着现代大机器生产的发展和发达国家对世界市场争夺的加剧,自由竞争经济逐渐向垄断经济过渡。突出表现在,在许多领域产生了具有垄断地位的大型、超大型企业,小企业的生存环境急剧恶化。以1890年美国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为标志,政府开始对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予以特别关注。本世纪以来,垄断企业发展的势头有增无减,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恶化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从本质上看,小企业受重视和特别关注,是由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其本身具有的弱势决定的。政府扶持小企业的基本原因是为了修正市场缺陷,保证公平竞争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注:微观经济学关于垄断的理论,已经清楚地证明了垄断对正常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的阻碍作用,及对消费者利益的消极影响。)。本世纪70年代后,发达国家经济进入萧条时期,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下,小企业成了政府减轻就业压力的良好工具,这是政府扶持小企业的又一重要原因。在发展中国家,小企业则成了工业化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城市化过程中消化农业人口的重要途径。
   政府(包括其具体实施部门)定义小企业出于不同的政策目标,就可能对小企业有不同的定义。如侧重于解决就业问题,就可能强调起点雇用人数。为了工业化的需要,就可能对小企业在质量上有一定的限制。如新加坡发展小企业主要不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而是着眼于促进投资和产业发展,故在金融部门定义小企业时,就对其固定资产的起点有较高的限制,对企业类型(如技术含量和是否是发展型企业)有一定的限制。有些国家鼓励小企业进行集团化经营,集团化以后的小企业仍然享受原来的待遇。有些国家,如瑞典,则将被其它企业参股或控股的小企业划在小企业定义以外。
   其次,小企业是否应该有统一标准,什么是制定标准的基础。从世界范围看,由于各国发展水平和政策导向的差别,国家之间无疑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在一国内部,各部门可以对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有所区别和侧重,如侧重于技术密集型小企业或侧重于残疾人、妇女、少数民族等小企业,但不应该制定各自部门的小企业标准。
   国家应根据各小企业所在的产业的特点,制定小企业的标准。在制造业中,雇用400人的企业是小企业, 但在服务行业中同样的雇用人数则可能是大企业。在制造业中,1000万元固定资产是小企业,而在零售业中则可能是大企业。在一个产业内部,小企业标准(无论是雇用人数、固定资产数还是经营收入),其上限主要应根据该企业所在产业的竞争程度、行业中企业的平均规模、企业的开办成本、行业的进入障碍程度,还应考虑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变化趋势,来自其它行业的竞争状况等因素。其中,行业的竞争程度和平均规模是最重要的因素。
   通过这些因素的综合考虑,将行业中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小企业,列为政府和其它机构扶持的对象,使其在开办、运行和扩展等不同阶段,得到金融、税收、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修订,美国在90年代的做法是,将小企业所在的产业分为农业、矿业、建筑、加工业、运输电气、联锁经营、零售、金融保险、服务业等十类。在每类中又分为若干亚类,如加工业分为115个亚类,运输业分为16个亚类,零售业分为24个亚类, 小企业的标准有所区别。在所定标准中,根据易操作程度,分别以雇用人数和总经营收入来衡量。
   再次,是否应将自我雇用划入小企业的范畴。从企业理论看,自我雇用确实与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有质的区别,不是所有盈利的经济组织都可以称为企业的(注:Alfred D.Chandle,JR: The Visible Hand—The managerial Revolution in American Business 1997 PP1)。美国80年代在这一问题上不明朗,90年代则提出,广义上(注:The state of small business: A report of the president 1996 USA P.86)将自我雇用企业划入小企业范畴,可见,自我雇用在企业性质上确有值得讨论的地方。
在现实中,从解决就业着眼,自我雇用是一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注:美国总统小企业报告1996。美国企业总数2200万,除15000 家大企业外均为小企业,在小企业中,600万户是有工资劳动者的, 余1654万户均为自我雇用的小企业,自我雇用企业承担了约13%的总就业人口。)因此,将自我雇用划入小企业的范围由政府和有关机构进行扶持,也是必要的。可能产生的问题是,因为其数量巨大,使政府及有关机构有限的资源不敷负担。这可以通过建立扶持门槛来解决,在税收优惠、咨询服务等方面的门槛略低些,在融资、政府补贴和政府项目方面的门槛略高些。而在某些国家,如新加坡,就业压力较小,也可将自我雇用划到政府扶持政策之外去。
   最后,如何待小企业与其它企业之间的关系。小企业会以某种方式与其它企业、包括与大企业建立某种联合,其与完全独立的小企业是有一定区别的。企业联合不仅有通过相互持股建立的企业间产权联合,还有管理方面的联合、历史形成的联合等,无论是否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小企业与其它企业建立了联合关系,就可能改变其地位,如取得对某一市场的控制地位。对于这类建立联合关系的小企业,美国有较严格的要求,即以联合以后的总规模判断企业的规模,如果单个小企业在联合后超过了小企业规模的最低限制,则丧失小企业的地位和应有的优惠待遇。
如何发展小企业:国际经济的回顾
   上世纪末,随着现代大机器生产的发展和发达国家对世界市场争夺的加剧,自由竞争经济逐渐向垄断经济过渡。突出表现在,在许多领域产生了具有垄断地位的大型超大型企业。与此同时,垄断力量逐渐渗透到政治领域,国家与垄断资本相结合,出现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一趋势在本世纪进一步得到加强,二次大战后,发达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向广泛的领域扩展,直到出现大量的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有些西欧国家,国有经济甚至一度占国民经济30%左右的比重。当然,这些国有企业也是大型或超大型的。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小企业的生存环境急剧恶化。早在垄断企业出现之时,其对众多小企业和普通消费者消极作用就为经济学家和政治家所关注。1890年美国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旨在倡导公平竞争、保护普通消费者,有利小企业发展,之后又有许多相关法律和规定问世。即便如此,在相当的长时间里,发达国家小企业的生存环境一直未得根本改善。
类别:小企业   1849次浏览   0篇评论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前请先快速注册或者登录博客屋     (为了减少广告留言,暂时不允许匿名评论)
马上注册并发表评论
去一滴水的新家看看
一滴水个人档案
一滴水 发站内短信  加为我的朋友
生日: 1967-8-16 (性别: 保密)
来自于: LY
    更多资料
尚未建立读书档案
你还没有设置图书城数字ID,因此无法显示读书档案,请点击上面的“设置”链接。

如果你没有注册过图书城, 请点击这里注册

如果不知道你的图书城数字ID,请登录图书城后进入“我的帐户”页面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