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促进抓降工作,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去年以来,我们就把降低不良贷款,消化历史包袱当做现场调查的一个重点来抓,除督促农村信用社认真清理责任贷款外,还总结推广建平农村信用合作社“律师主任”张国辉同志几年来不请律师打官司,无一例败诉,依法收回贷款本息160多万元的经验做法、各基层信用社活化不良贷款的其它招法,并积极推广外省市农村信用社活化不良贷款的成功经验,采取果断措施,活化不良贷款。
具体到本地信用社活化不良贷款的做法,我们经过调查总结主要有:
1、活化农户不良贷款的方法。主要有“分债”法,即对贷户因年老无力偿还或因去逝不能偿还的信用社贷款,其所欠贷款由信贷员出面把债务分摊在其子女名下,以其子女之名重新立据,由其子女分别偿还贷款本息。如建平县朱碌科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户王某八年前借贷款0.7万元,由于各种原因贷款到期后没能及时归还,1999年10月王某因病去逝时,已累欠本息达1.4万元,该社信贷员知道后立即出面把王某的债务分摊到他两个儿子名下,并以他儿子之名重新立据,现已归还本息1.2万元;据统计该社采取该种方法化解10户陈欠贷款已近6万元。另外太平庄、廿家子社、罗福沟社、三家社等信用社都曾采取该种方法活化不良贷款,并取得一定效果。而对一些有能力偿还但长期拖欠不还的钉子户,大多采取依法收贷的方式来化解。
2、活化村委会不良贷款的方法。一种方法是盯“权”法。对于乡镇政府、村委会自身陈欠贷款和乡村企业关停后落实到政府的陈欠贷款,不能单纯看为无钱、无物,尽管乡镇政府、村委会无钱偿还,但他们手中有“权”,比如他们有变卖“四荒”、出租土地、改制乡镇企业的权利,农村信用社应紧紧盯住,促使乡村将这些收入优先用以偿还陈欠贷款,同时对购买“四荒”、承租土地和购买或承包乡镇企业的资金需要,凡符合贷款条件的,要优先予以贷款支持,以实现减轻政府债务、治理“四荒”启动生产、活化不良贷款一举多得的目的。如今年8月份,我们针对乡村两级及乡镇企业陈欠贷款较多的实际情况,与县联社联合发文《关于活化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 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的报告》,受到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以建政办[2001]89号正式文件转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办事处,要求“各乡镇场办要高度重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要由一名政府领导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帮助所在地信用社落实陈欠贷款清收任务,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清收力度,遇到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为一项主要任务予以调查落实情况并定期公布落实进度和存在原因。另一种方法是转移法,即信用社通过与政府部门、村委会、农户协商同意后,把村委会陈欠贷款与农户上缴提留挂钩,通过化整为零的方法,分摊在农户(钉子户、困难户、单身户除外)名下,以农户之名重立借款借据,由农户承担村委会贷款本息,同时村委会承认农户抵缴相应数额的上缴提留款。还有一种方法是协商法,即信用社通过与村委会的土地、村办企业的等承租人协商,把村委会陈欠贷款落实到承租人名下,由承租人承担村委会陈欠贷款本息,同时村委会承认承租人抵交相应数额的承租费。如:建平县小塘农村信用合作社在1998年曾用前种办法落实化解村委会贷款25万元,当年收回贷款24.5万元,回收率达97.2%;建平县白山农村信用合作社2000年3月份以来,采用前种方法落实村委会(前几年因教育集资等政府摊派而借贷款)不良贷款已达4个村10万元,预计年底前能落实15万元。
3 、活化乡镇企业不良贷款的方法。主要是出租法,即信用社通过法律手段依法收回的企业,一时难以变现,采取上交租金的方法承租给有能力、有信誉的个人进行经营,用承租费逐步偿还贷款本息。如建平县富山农村信用合作社1999年通过此方法,对经依法收回的富山二铁矿(原欠信用社贷款本息320万元),承租给刘某,截止今年10月末,租金抵收贷款本息32万元;又如建平县沙海农村信用社采用该法2000年收回沙海矿产品开发公司陈欠贷款7万元。
4、活化“站、办、所”不良贷款的方法。活化这部分贷款难度很大,因其涉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所以必需与当地政府搞好协调工作,活化这部分贷款最主要的方法就是协调法。如建平县小塘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县联社稽核科长党国军的帮助下,通过协调方法2000年末时收回了财政所陈欠贷款6万元;廿家子信用社通过与农电局协调收回了农电站陈欠贷款1万元。
5、活化抵贷资产方法。一种方法是抵贷资产转移法。对处理抵贷资产变现后能足额抵贷的迅速采取措施尽快活化,如2000年建平县沙海农村信用合作社把收回的抵贷甜菜票33万元,通过放贷款的方法将抵贷甜菜票转移给一家效益好、信誉度高的企业,这家企业又通过有关部门的帮助,到建平县糖厂兑出了现金,以此抵贷资产的转移盘活了抵贷资产,变无效资产为生息资产。另一种方法是不惜赔本盘活化。变现后不能足额抵贷的,信用社消除顾虑,积极采取措施,宁可赔一部分也及时变现,收回贷款。如建平县建平农村信用合作社2000年依法起诉廿家子煤矿贷款本息10万元,收回550吨煤,卖出煤碳变现后收回贷款本金7万元,利息3万元,尽管该社为此支付了近2万元的运费,但从长远看是非常值得的,对此种方式尤为值得称道和提倡。
我们在总结推广本地信用社活化不良贷款做法的同时,还积极搜集推广外省市信用社活化不良贷款的成功经验。如去年年末,我们通过报纸得知,湖南省慈利县农村信用社通过支持畜牧站搞“种猪出租”活化站、办、所不良贷款的做法后,立即将这一做法归纳总结推广到各农村信用社;另外,我们在下乡之时,把湖北省枣阳市徐寨农村信用社向职工和社会“拍卖借据”活化陈欠贷款的做法、河南省延津县农村信用社在县政府的帮助下清收党政机关干部陈欠贷款“不还贷就下岗”的做法等做了介绍,要求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要在借鉴外地经验上下功夫,加大清收不良贷款的力度。
六、坚持大额贷款报备案制度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今年下半年,我们按照中心支行的要求,在要求县联社认真执行中心支行《关于严禁超比例发放在大额贷款加重信用社经营风险的通知》精神基础上,决定对单户单笔10万元(含)以上、单户单笔50万元(含)以上的贷款分别由县联社信贷科每月汇总于次月10日前和放款次日报送县人民银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科备案,对防范信贷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支行计划重新修订《大额贷款报备案制度》,初步决定把城乡信用社的大额外拆(县辖外)资金、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对外投资等全部纳入报备案范围,纳入监管视线,加大防范辖内信贷风险,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对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我们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做到专题报告,及时向中心支行汇报,如今年4月份,对五年前开展的生产基金存款今年到期集中支付利息影响县联社减亏计划问题、对规范化股金难以吸收问题,经过认真调查分析,我们写出了专题报告,即“历史遗留特殊存款 加重今天经营负担”、“规范股金难吸收 吸收股金需新招”分别以“建平金融动态”的方式分别向中心支行做了汇报,引起中心支行的高度重视,分别予以转发的同时,针对生产基金存款影响减亏计划指标完成的情况,中心支行又专门发文报沈阳分行备案,而对制定规范化股金管理办法的建议,引起朝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高度重视,促进了市联社于8月份制定了《股金管理暂行办法》。
七、加大调查研究与信息反馈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针对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我县几年来遭受自然灾害严重,农村信用社活化不良贷款难度加大,扭亏增盈目标难以实现及支农再贷款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加大了调查研究力度,加大信息反馈力度。先后写出论文、经验做法等信息75篇,其中:“农村信用社不妨设个便民服务点”被《金融时报》“合作金融”版登载、“建平县农村信用社活化不良贷款各有高招”被《辽宁日报》“深度报道”栏目登载,同时被《东北金融调研》评为2001年度优秀调研文章,此外“农村信用社应为农户建立家庭基本状况档案”分别被《辽宁农民报》、《东北金融信息》和《朝阳金融信息》登载转发、此外《辽宁经济日报》、《东北金融》、《东北金融调研》、《东北金融调查与分析》、《朝阳日报》、《朝阳广播电视报》、《朝阳金融信息》等登载转发40余篇,县政府转发1篇调查报告并推广各乡镇场办执行。
八、在做好内部整章建制的同时,积极督促、指导县联社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开展内审检查工作
年初以来,根据上级行和本行工作要求,我们在着手制定二OO一年业务工作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同时,又新制定了8个规章制度,即:《合作金融机构监管档案管理办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责任制》、《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报告制度》、《合作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监管操作规程》、《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操作规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人员分片包社责任制》、《大额贷款报备案制度》。同时修改了3个制度,即:《岗位责任制》、《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现场监管操作规程》、《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操作规程》,其中我们制定的《合作金融机构监管科档案管理办法》被中心支行于今年4月份采用。
我们在做好内部整章建制的同时,积极督促、指导县联社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内审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县联社进行整章建制工作。几年来,在我们的督促指导及参与下,辖内信用社制定了防范支付风险预案、13个五类社制定了升级计划和县联社制定总体升级计划。同时在我们的积极督促和县联社党委高度重视下,县联社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如我们在要求县联社认真学习人总行颁发的《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多年信合工作经验,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2000年初至2001年2月份又对现行内控制度进行统一梳理,去旧出新,修改完善了11个,新增20个管理制度,使县联社内控制度总数达到79个,涉及信贷、审计、财务、保卫、人事监察等各个部门、各个岗位,涵盖业务、财务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基本构筑了内控制度框架。特别是信贷和审计部门尤为突出,信贷部门制定了《信贷员考核办法》、《黄金客户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证使用办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等8个制度,其中被市社推广执行的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证管理办法》2个。审计部门根据新的财务制度,综合各业务部门、各岗位的操作规则、相关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等,制定了《建平县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条例实施细则》,涉及信贷、财务、存款等各个业务部门、各个岗位,经过了一稿审计总体思路设计、二稿财务、信贷、存款业务部门充实完善、三稿总稽核把关并征求人民银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科的意见、四稿县联社党委会议审查、研究、讨论通过执行四个阶段。这些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为农村信用社规范管理、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使我县联社初步形成了一整套成形的必查项目。如我们指导县联社审计部门近几年来逐步形成了对年终决算稽核、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的稽核、对信用社主任离任审计、对信用社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及对各信用社的存款、贷款、结算、财务常规稽核项目等5个必审项目。通过几年来的稽核审计,杜绝了以贷收息现象,有效防止了利用重要空白凭证进行诈骗做案。
三是使县联社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步入一个良性发展的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业务的发展,其内控制度的内容必须保持一个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态势,县联社党委向我们表示:今后每出台一项新的改革措施,每设立一个新的岗位,每开展一项新的业务,其管理制度都必须配套建立,从而形成完整、系统的内控制度体系。
九、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增强自我约束机制合作制是农村信用社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近年来没坚持好,还习惯于沿用商业银行体制,1998年至1999年,我县按合作制原则规范过的农村信用社有20家。然而,3年过去了,“三会”形同虚设,民主管理流于形式。要从根本上防止因个人或少数人的决策失误给信用社经营发展造成风险,就必须按合作制原则进行规范,真正按照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要求进行民主管理。目前我们正与县联社联系,年前部署万寿、叶镇两家农村信用合作社按合作制原则进行规范。
总之,我们在监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有很多不足,还有很多需要加强的方面和环节。下一步我们决心要虚心向其它县支行学习,借鉴他们成功的经验做法,把我们的合作金融监管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